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04.02.2016  09:37

      今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2015〕30号)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2015年市直部门依法行政绩效考评标准的通知》(南政法[2015]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行政许可等工作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报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的通知》(南政法[2015]12号)要求,现将我委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委里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议事日程。委领导班子不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机制保障 依法行政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为保证能真正落实依法行政,我委在加强自身意识的同时,更加注重专业化法制化建设。根据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需要,我委年初继续聘请武夷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委的常年法律顾问,专门负责我委涉及法律法规等工作,特别是对日常工作中一些涉及审批的文件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取消、下放审批权限等文件是否合法等进行法律方面的把关。从而保证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不出错,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不违法,变事后整改为事前把关,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能。今年以来,我委共受理1起信息公开申请。我科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并请律师进行把关,对信息公开申请逐一进行了答复。 三、规范运作 (一)全力推动审改 一是完成市发改委(含物价、粮食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根据今年简政放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科牵头委相关业务科室、物价局、粮食局,清理编制全委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两张清单目前均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我委互联网公示施行。 二是绘制完成市发改委权力运行流程图。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权力事项的运行,我科牵头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规范、便民、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推动行政许可等事项运行依法、公开、透明、规范,逐步实现运行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 (二)不断健全制度 一是在强化依法行政的同时,我委还重视平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等建设,经常定期不定期组织收看廉政片,以及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讲座。通过正反两面教育的办法使全委干部能更加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从而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对重点科室还有针对性地为了提高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执法能力,积极组织行政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 二是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做法,建立实施全市行政复议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对于经我委受理、审查并依法作出撤销或确认违法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委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通报,通报下发至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以及本委各科室。被通报的发展改革部门要参照发改办法规〔2015〕2008号文要求,做好排查纠正工作,并在通报之日起60日内将情况报送我委投资审核审批科。今年下半年开始,根据省上要求,对我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实行公示制度,在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三)开展规范化文件清理 认真落实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5]494号)要求,对照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七部门《关于落实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5]395号)文,汇总我市发改部门清理后保留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市发改部门予以保留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21个。 (四)建立招标投标网上举报专栏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招标投标投诉网上举报专栏建设,目前全市除浦城、光泽因没有门户网站原因未建立外,其它县(市、区)均在各自门户网站建立招标投标投诉举报栏目。 (五)实行审批标准化 一是完成本部门与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匹配。根据《关于做好省网事项匹配和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南政服〔2015〕42号)要求,我科室对入驻事项的审批时限、特殊环节设置、申请材料、表格模板和样表、与本地系统匹配关系及网上申请方式等信息进行检查,完成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网的事项匹配和信息核对工作。 二是修改完善审批事项网上审批信息。为确保审批事项网上办事大厅信息与文件信息一致,我科组织人员认真修改梳理审批事项,其中,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由原来的8个子项更改为3个子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公共服务事项由4项更改为3项,删除“省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初审”公共服务事项;行政许可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由23个子项更改为17个子项;将公共服务事项:“国家鼓励发展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初步审核”事项由审核转报类调整为行政确认类。同时完成中心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网事项的修改工作,确保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网事项和梳理后的审批事项一致。 三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重新清理入驻中心窗口的所有事项,根据“承诺办结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要求,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骨干粮店与骨干粮食加工企业认定”、“  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申领”、“  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变更”4个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更改为7个工作日,控制在法定办结时限的50%以内。 四是规范授权负责制。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南政综〔2014〕196号、220号、224号)认真核对本委事项,按照中心管委会要求重新制作授权书,并根据具体授权情况,填写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授权、入驻中心情况汇总表。进一步充分授权,将企业投资备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事项、公开招标投标核准事项全部授权到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前台办理。 五是建立审批节点动态跟踪。认真落实市行政服务中心优化后的并联审批流程,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同步收件、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分别发证”的运作机制。及时填报《2015年计划新开工重大项目审批进展情况进度表》,加强与其他审批窗口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使项目立项、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规划总平、林地审核、环评、消防验收、施工许可等22个审批节点的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形成动态跟踪。 今年以来,我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依法行政,确保了相关法律法规等的执行。但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不断创新,有些创新机制如  “网上审批监管”等一些制度需进一步与省上衔接。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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