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质监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5.01.2016  10:40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局在2014年创建全省质监系统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基础上,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以规范化运作完善长效机制,以和谐化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法治观念全面增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执法形象大幅提升。现将我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确立和谐执法理念,切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1、坚持普法在先、教育在前的原则,积极传播质监法律法规,重点向企业宣传质监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关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精神,提升企业质量意识、强化诚信意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注重宣传质监部门服务与监管并重的行政理念,宣传本部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经营环境的各项措施,持续打造质监服务品牌。 2、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面向企业、面向消费者、面向全社会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结合不同企业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宣传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宣传工作方法,建立包括电视新闻、广播电台、报纸、刊物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的宣传阵地。充分利用“质量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等时机,努力提高质监部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准备“六五”  普法迎检验收,认真对照相应检查验收标准开展自查,并按照市政府和省局的要求整理我局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情况的相关迎检材料,制作“六五”普法宣传版面在省局网站主页展示我局的“六五”普法宣传成果。 3、将法制教育融入执法工作,运行和谐执法模式。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开展人性化、理性化执法,探索和谐执法、服务经济的有效途径。探索全程说理式执法,以和谐执法完善执法规范化。充分发挥试点单位和示范案例的带动作用,探索在听证程序中运用说理模式,充分说明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关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精神,说清执法依据和理由,摆出事实证据,说明办案程序,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认真听取企业陈述申辩,并且综合运用口头、书面材料、照片、视频等生动方式,避免程式化痕迹,增强说理效果。 二、加大监督力度,保证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运行 1、全面推行“两张清单”制度。认真梳理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和责任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324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29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其他7项),公共服务事项0项,责任事项341项,多部门监管事项5项。 2、继续完善处罚权裁量规则。我局今年着重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法》自由裁量标准的出台,组织特安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相关法制专家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讨论,在前次全市系统研讨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分级标准内容,并提交市局案审委审议通过公布。    3、规范案卷质量。我局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标准规范市局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将案卷质量作为法制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典型案例定期收集制度,定期收集研讨本市办理的具有较高质量或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为办理同类案件提供指导,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4.  加强执法办案督促检查。由监察室协同法规科、案件承办部门,对执法单位办案情况进行回访。认真了解被检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指导监督执法办案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对于事实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裁量失当的案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夯实和谐执法基础 1、强化法制培训,完善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定期法制讲座、个人自学等学法培训制度。如上半年按照要求在市局机关开展一次“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的宪法主题学习活动,做到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份宪法文本,倡导全面深入学习宪法。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落实省政府行政执法证申领、变更等工作要求,保证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建设法制人才资源库,集合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法制人才,作为全系统法制人才资源库的主要成员,承担参与法制研讨,提供法制建议,以及承担普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2、加强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培训,采取岗位练兵、集中授课、专题讲座、案例剖析、专题调研、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培训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特别注重案例研究分析对于提高行政人员执法水平的积极意义。 四、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化解行政争议矛盾 我局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健全行政调解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调解员职责,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加强科室间的协调配合,探索灵活调解方式,把行政调解纳入“大调解”工作平台,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与行政管理有关的纠纷中的作用。 今年以来,我局12365申诉举报平台接收到的产品质量申诉数量大量增加,其中部分申诉人提出调解要求。为化解争议,尽量避免纠纷升级,在处理此类申诉案件时,接处部门在坚持依法行政和尊重争议双方自由意愿的原则下,积极采用调解方式,找准争议纠纷的焦点和各方利益的连接点,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达成解决争议纠纷的协议。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的或未达成协议的行政调解,告知当事人依法运用其他救济途径和渠道予以解决。在行政复议程序中,行政复议机关也非常重视调解手段对化解矛盾、平息纷争的积极作用,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积极进行沟通协调,促成双方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   2016年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将继续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牢牢把握全市质监工作主线,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法制监督、法制培训等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法制宣传,不断深化法治质监理念。在全市系统树立大法治工作理念,营造“人人建设法治质监、质监法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继续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党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与人大、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办、公安、行政监察以及高校法学院等单位之间良好的工作联络机制和意见协商渠道,努力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是继续强化法制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健全案件质量风险防控机制,切实解决一些制约执法办案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质量的疑难问题和风险点。继续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按年度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比和人员奖惩重要依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好复议案件接处和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积极探索复议审理、行政应诉新机制,积极发挥调解协商的争议缓冲作用,确保行政争议妥善解决。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 三是强化工作创新,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继续深入开展“阳光执法”工作。树立“开门审案”工作先进典型,运用“开门审案”提高办案质量、解决疑难棘手问题、降低追责风险。继续推广全程说理式执法办案模式,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的公开性、公正性、合理性。切实加强执法办案问题研究机制,定期收集研究执法办案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案例的指导作用,健全案例交流学习制度,举一反三,纠正问题,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引导基层单位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营造全系统共同研究探讨解决办案难题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利用多种教育载体,积极参与总局、省局和市政府组织的法制培训活动,增加普法载体,拓宽普法覆盖面。加强法制人才资源库建设,及时更新人才库成员,加大人才培养锻炼力度,提高人才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法制人才在保障依法行政、强化队伍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是加强法律指导,探索分级管理体制下法治质监工作新思路 积极为基层提供法律指导与服务。围绕基层的实际需求提供法律咨询,对基层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复,注重沟通研讨问题,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指导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开展专题调查与研究工作。重点研究质监部门实行分级管理后法治质监建设面临的新任务、新情况和新特点,探讨新体制下法制实施、监督与保障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和新办法。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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