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财政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7.02.2016  10:36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情况和2016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富美漳州的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履职尽责、奋力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着眼财税政策加力增效,扎实推进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法制教育,强化行政监督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建议并安排党组学习新《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高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二是组织全市财政系统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由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针对“财政经济形势与财政改革”的讲解,对与会同志正确分析和研判当前财政经济形势,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启发作用。三是把新《预算法》作为今年普法的重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一场约700人次的讲座。主要从预算法颁布20年以来经济社会的变化,财政公共职能的形成,以及逐步唤醒的民主意识,还有为反腐倡廉建立制度约束方面,分析预算法修改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并对各项新规的法律责任方面进行重点培训,为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打好基础。四是借助“12·4”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的系列宣传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主题,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促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的形成。 2.自觉接受政府监督问责。一是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公共财政”目标,牢固树立争创一流业绩的理念,扎实开展办理工作,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通报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今年,我局有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69件,其中:建议35件、政协提案34件,均在规定的办理答复期间办结,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而且,经过多方努力,特别是在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市政协提案委的关心指导下,我局的办理工作继续达到“走访率、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二是我局对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件和批示件高度重视,建立了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确保办理质量,规定限时办结,落实跟踪反馈,截止11月底,今年我局承接市委、市政府各类督办件和批示件1006件,其中998件按规定办理办结。 3.  深化财政内部监督检查。除按季度认真审核汇总市本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加强资金拨付的内部监督,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改进以外,还坚持定期以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切入点开展内部检查。对内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着力内控建设,防范管理风险。通过内部监督检查,极大地促进了财政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及制度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  会计监督检查成效显著。按照省厅统一部署,今年主要以文化产业(包括广播影视服务行业)、财政政策重点扶持的节能环保企业和农业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完成省财政厅下达的55户检查任务,并撰写检查快报5期、调研文章一篇、典型案例分析一例。共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7,856.8万元,全市共下达财政处理处罚决定书39份,依法对违规单位37户作出处理结论和决定。在检查中,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规范程序,抓住重点、查深查透,落实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增强会计监督的透明度,扩大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5.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严格审核并批复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预、决算和管理中心管理费用预、决算。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信贷政策调整落实情况的监管,防范资金风险。对于审计提出存在的问题,发文强调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手续费管理,加强住房公积金存款管理,提高公积金增值收益率。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完善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的长效机制。一是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长参加省厅举办的全省财政局长法律培训班。二是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和规范乡镇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乡镇财政干部业务水平,举办全市乡镇财政干部业务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与书面材料自学相结合,政策法规宣传、财务管理业务培训、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财经法规政策宣传、财务管理实务操作、案例通报等内容进行指导培训和讨论交流。三是组织今年新调入和新考入我市财政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健全新录用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测试制度,以保证财政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水平。四是多次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制度培训班,增强了为民办事的业务能力,提升了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2.  圆满完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组织试编人员集中学习《试编指南》,认真解读有关政策要求。在试编过程中加强协调与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共同会商,确保试编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同时,在加强基础数据收集的基础上,认真核实数据的来源与真实性,做好报表数据的剔除、汇总、抵销、调整、合并等具体工作,努力提高试编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数据分析,认真撰写政府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财政经济状况及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等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详实准确的分析资料。 3.  继续抓好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的开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们始终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和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发挥案卷评查工作的规范执法作用,每年组织开展2次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在受理环节、内部审批环节、许可实施审查环节、决定送达环节、文书制作和归档制作方面积极查找问题,提高质量。 4.  组织清理规范和督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以及《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及时制定《漳州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方案》,对违法违规的优惠政策予以废止,对确需保留的优惠政策予以规范。根据新的要求,及时调整清理规范政策范围和工作重点,并注重督促落实。 (三)运用法治方式,规范行政执法 1.继续完善权利清单制度。遵照省、市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的要求,对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其它行政权力清单等进行了多次集中清理整合,按照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要求,加大以制度促规范的工作力度,不断规范权力运行,严格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面理顺与社会、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经过各相关科室的通力配合、层层把关,经审改办确认公布,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4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其它项目3项、公共服务2项,省级委托实施行政审批3项。 2.进一步做好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主要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明确部门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和追责情形,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我们按审改办最新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对部门主要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事项的责任科室(单位)和追责情形等,对涉及多个部门监管的事项,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的职责,也依据相关规定明确与配合部门的责任。对于责任主体,我们明确到局机关内设机构、直属行政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目前已梳理上报审改办,责任清单事项129项、多部门监管事项6项。 3.积极承接省下放或委托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为做好对接省级委托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我们明确了承接科室和职责,制定了承接方案,建立了管理措施,并研究分析了承接工作中将有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做好提前预防,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目前几项对接的具体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4.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清理。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6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落实,在自查自纠阶段,按照条块结合的办法,全面清理、精简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其他相关职责范围内,涉及企业、公民办事的各种证照(卡)、执照和企业公民办事要求财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类材料。共清理整理出6项涉及事项,分别为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的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变更、终止备案。 5.  探索服务提速提效新方式。针对弘扬谷文昌精神学习讨论活动中对照查摆的问题和“三严三实”教育中征求的意见建议,选准审批科、采购办(控办)、国库支付中心、评审中心等四个窗口单位为载体,就如何贯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要求,着眼“抓窗口单位、带其他科室,抓作风转变、促服务提效”提出具体措施,并在7月份以《漳州财政信息》增刊第一期刊发。同时要求其他科室(中心)参照提出相应措施,促进财政队伍作风建设水平的提升。 (四)推进机制改革,着力保障民生 1.从多方面不断提升重点保障能力。一是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与科技创新。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兑现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扶持企业技术改造以及节能减排等;安排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创新;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发展。二是落实资金改善民生。多渠道筹措和落实资金,较好地解决了为民办实事、教育、医改、住房、社会保障以及文化体育等重点民生支出的资金需要。三是服务“三农”发展。全市财政支农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海洋经济、农业科技进步以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四是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税制改革与结构性减税,促进中小企业与实体经济发展。今年1-10月,全市累计减免税收18.75亿元,其中,“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2.33亿元,减税面达93.65%。 2.持续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初步形成新机制。基于去年我市全面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取得的良好成效,今年市财政进一步加大了清理力度,并采取了有效的盘活措施。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按要求进行处理,结转规模较大的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各预算部门2012及之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应由同级财政收回的,按规定逐步上缴国库。二是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细化全口径预算。完善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规范一般公共预算,继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进一步加大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三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在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甄别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上级财政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争取最大限度置换存量债务,争取新增债券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绩效评审机制,积极开展预算目标重点评审工作,完成重点评审项目8个,涉及市本级资金1.19亿元,为优化预算资金安排提供了参考。五是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组织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题讲座,筛选建立了我市PPP模式备选项目库,向省财政厅推荐备选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91.8亿元。 3.充分发挥财政的各项职能。一是开展市直国有资产划转整合工作。共完成51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产权划转至国资委,42家市属国有企业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以及181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划转工作。同时,开展漳州古城保护建设项目资产整合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二是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展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前期准备和线路整改工作,辅助预算部门及各县(市、区)采集测试基础数据、构建系统并提供指导培训。市本级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现已正式上线,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安装、运行,为提高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硬件支持。三是不断提升金融管理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债权债务的回收与偿还工作,着力化解企业融资困难,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二、2016年工作安排意见 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财政厅、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中心,按照中央、省级财政工作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大力谋划创新、开源节流,强化科学管理、精细理财,努力在更高的起点上服务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财政建设。财政部门和财政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机关干部职工就要带头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模范践行者,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创新法治教育方式,增强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财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科学研判经济形势,努力实现财政增收。核心的问题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工具的逆经济周期调节作用。首先要加强协调,注重挖潜增收,密切关注重点税源发展变化情况,在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基础上,做到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尤其要密切关注“营改增”的动态,扎实做好税基,确保税改中地方基本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其次要提升国库调度保障能力,对可能出现的收支缺口,提前制定调剂、补齐预案,加强与上级国库的协调和调度,确保顺利完成全年收支任务。三是进一步运用好应急周转金、贴息贷款、融资担保、贷款保险、贷款风险保障金等有助于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的财政引导性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四是确实转变财政资金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式。按照财政部关于“逐步减少对实体经济、企业和个人的拨款补助,财政资金要向‘拨款改投资、资金改基金’方向转变”的统一要求,积极挖掘政策资源,聚集服务要素,整合各类扶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设立并逐步做大我市产业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对我市“双创”基地和优势产业的投入,确实增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科学化理财水平。一是坚持依法理财,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重点要进一步打开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之间的通道,加强预算资金的统筹能力。二是持续做好地方债务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向上争取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工作并加强后续管理,用好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继续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执行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相衔接的约束机制,加大清理清缴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并在提高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以及“三公”经费决算细化公开等方面下功夫,确实提高预决算公开的规范、透明程度。五是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继续坚持“有保有压、过紧日子”的原则。一方面,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另一方面,继续控制各项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零增长,进一步加大部门发展性专项和专项工作经费整合、压缩力度,不断降低行政成本,确保财政资金能真正用在有效投资上。                                                               (漳州市财政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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