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年报和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
闽粮办调〔2013〕105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局属有关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局司发便函《关于做好2013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年报和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司便函调控〔2013〕6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流通统计年报汇编工作要求
(一)准确填报统计年报。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福建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相关粮食政策的规定填报统计年报。企业要根据实际业务发生,分清品种、性质和数量,分类统计各项指标。各项统计指标的年度数据要和月度数据相互衔接,不得出现负值。要严格根据增值税发票上的税号信息,准确填写省际间流向表(GL14表),反映省外购进和销往省外的粮油品种、数量和流向地。从省外购进的粮食,要区分从生产者购进和从企业购进,在省外购进指标中予以反映。各地要参照本地粮食产量和商品量,准确核实从生产者购进的数量,2013年收购的上年产粮食,要与上年粮食产量、商品量和收购量相衔接。
(二)企业网上直报。纳入日常统计范围的粮油企业一律通过国家粮食局网上直报系统,填报《各类粮油企业粮食、油脂油料收支存情况年报表》(GL17表),准确反映本企业全年粮食经营情况;企业名称有变更的要在直报系统中予以修改。对于2013年新建企业,各地粮食局要指导市、县为其建立账户,认真督促所辖单位和企业严格按照相应时段做好直报工作,网络直报系统分时段报送时间为:2014年1月1~15日,各类粮油企业填报数据;1月15~31日,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数据审核。
(三)年报报送方式。各地汇编的2013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年报表(表式见附件1),请务必于2014年1月15日前,通过省粮食局统计网FTP报送省局调控处,纸质报表于1月25日前报达。各地汇编年报时如对统计口径、指标关系、数据衔接等存在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调控处联系(0591-87602242)。
二、继续做好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一)完善调查样本布局。各地要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和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方案的要求,组织做好辖区内2013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调查表式见附件2、附件3)。不断完善抽样方法,进一步提高样本布局的科学化、合理化水平,确保样本代表性,在原城乡调查户、餐饮企业(含单位食堂)调查点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补充样本单位,使城乡居民户的调查抽样比例达到0.3‰~0.5‰之间。
(二)开展进口稻米供需专项调查。针对2013年东南亚等国稻米大量进入我国南方边境省份的特点,国家粮食局在今年年报期间统一组织开展进口稻米及主要粮油品种的供需专项调查,在相关年报表和粮油供需平衡调查表的主要品种指标中,设置了“进口稻米”、“进口小麦”、“进口玉米”、“进口食用油”、“进口油料”、“进口油菜籽”、“进口菜籽油”指标,作为相应原粮(油)品种的其中数。各地要认真组织好专项调查,不仅要摸清进口、消费、库存的数量,还要重点调查进口的省间流量流向。各地要认真做好专项调查表填报和分析(具体表式见附件4),在调查分析报告中分析其对国内和本地市场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三)严格落实并争取调查经费。2013年我省粮食局在国家粮食局安排专项经费的基础上提高了城乡居民户经费补贴标准,农户、城镇居民户调查经费由原来每户60元分别增加到每户160元、100元,同时向各地拨付了调查培训及调查工作补助经费。各地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要及时足额将调查款拨付到固定调查户,扎实搞好调查培训。鉴于调查内容多、样本量大、人工成本增加等实际情况,各地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落实各级调查经费,全部用于调查培训、资料印刷等必要的工作支出。要将2013年度经费落实、样本抽取等情况于2014年2月底前报送我局调控处(表式见附件5、6)。
(四)调查进度及报送方式。2013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以2013年12月31日为调查时点,调查2013年度数据。各地务必在2014年1月底之前确定调查样本、完成人员培训和企业调查表发放等工作;2014年2月15日之前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报表处理、数据汇总和资料整理等工作;2014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数据推导、汇总、审核、评估、分析,并将调查结果报送我局;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调查报告并报送我局调控处。
各地粮食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统计责任,按照属地原则,加强统计督导,组织企业认真填报,确保数字真实准确。要明确告知企业,报送粮食流通统计年报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也是企业取得政策性粮油收储和竞买竞卖资格的必备条件,凡弄虚作假的企业,一律不得通过资格审核。各地汇总上报的统计年报和粮油供需调查平衡表必须经本单位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
附件:1.2013年粮食流通统计年报汇编报表表式(CL03-CL17及附表,汇总表按现行统计汇总软件)(点击下载)
2.2013年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表式(CL18及附表)(点击下载)
3.2013年社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表式(CL19及附表) (点击下载)
4.2013年度福建省进口粮油调查汇总表(点击下载)
5.常住人口及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经费落实统计表(点击下载)
6.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参加人数及调查样本分类统计表(点击下载)
(以上各表请从福建省粮食局网站或统计内网FTP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fjgrain.com/)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