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拨付2013年度粮油市场价格监测专项经费的通知
21.05.2014 19:38
本文来源: 粮食局
闽粮调〔2013〕220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福建省物价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闽价〔2003〕526)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粮食价格信息服务,国家粮食局和省粮食局在各地建立了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直报点,并按照监测方案规定,及时认真开展了市场价格监测工作。
根据各地(含所辖县、区、单位)2013年度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13年度粮油市场价格监测专项经费补贴拨付各地,分地市经费见附表1(其中:国家粮食局在我省设定的监测直报点信息费补贴40280元见附表2)。上述经费为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请各地收到经费后,按时足额将上述经费拨付各监测点。各地经费不足部分,请商本级财政部门解决。
根据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地粮油市场监测经费开支的实际情况,我局将组织人员适时对相关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2013年度粮油市场价格监测专项经费补贴
2. 2013年粮油市场监测经费表(国家粮食局监测直报点)
福建省粮食局
2013年11月29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21.05.2014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