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7年度省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揭晓

03.02.2018  05:38

  本次评估按《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指引》要求进行,经过社会组织自愿申请、第三方机构初评、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等程序,对社会组织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参评的省级社会组织共60家,获评5A级的16家,4A级的19家,3A级的25家。

  本次评估为省民政厅第四次开展,评估前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并制定了评估流程、评分标准、评分说明、廉洁告知书等材料,确保评估有序进行。(省民政厅 社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