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2.02.2016  09:16

        2015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认真遵照省卫计委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漳州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全面推进卫生计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实现法律规范更加完备、法制实施更加高效、法制监督更加严密、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推行制度改革,做好权力清单清理,落实简政放权,推动权限下放,有效提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管理法制化水平;着力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打击非法行医、强化生活饮用水监管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等为重点,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改进服务质量,强化内涵建设,完善执法制度,创新服务举措,认真落实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责任制,通过努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建设,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今年是机构改革合并后的第一年,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主任办公会重要议事议程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及时调整充实了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各项具体工作。2015年4月召开委主任办公会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协调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印发了《漳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卫生计生法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年度目标和任务。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我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采取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委领导带头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015年共举办了3期全市卫生监督员培训班,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对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督执法知识进行解读培训,全市卫生计生执法人员167人次参加了培训。2015年,还先后派出卫生计生执法人员22人次参加省级以上法律法规及执法知识培训。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为了深入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全市出动卫生计生执法人员325人次,积极组织参与《食品安全法》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1艾滋病防治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发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3240多份,制作宣传版面12块,悬挂横幅28条,接受群众咨询1253人次。依法培训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服务机构等从业人员361人次。 (四)推行制度改革,做好权力清单清理。今年4月,按照漳州市委编办《关于做好市、县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计委在机构合并整合后,认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对本单位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行政权力190项,其中,市级行使18项,实行属地管理172项;具体为:行政审批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112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59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共清理出责任事项225项,其中涉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6项。同时,按照行政权力“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减少的尽量减少”的原则,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取消29项,整合1项,精简率达13.18%,并经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行文向社会公布。漳州市卫计委对照公布的行政许可等事项清单,按“谁行使、谁绘制”原则,绘制运行流程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五)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市卫生计生委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11项含37子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7项含29子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含8子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受理服务事项名称和告知事项、操作流程等相关内容,严格履行告知承诺制,着重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件时限进行再压减,将办理事项承诺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实行标准化规范管理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服务环节更少、办理时限更短、服务质量更优。2014年至今,共受理4873件,办结4847件,办结率达99.47%。 (六)简政放权,推动权限下放。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积极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2014-2015年共承接省级下放6个项目,分别为护士执业注册(含护士执业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军队变更到地方医疗机构、遗失补证等),医疗广告审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部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运输审批,除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中抗(抑)菌制剂以外的其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等。同时,下放4个项目分别是餐饮服务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部分常见、多发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运输审批,医疗广告审查等,实行县级属地管理。取消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等1个项目。方便群众办事,缩短办理时限,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 (七)增效提速,提高服务效率。⒈推行审批标准化。根据市审改办要求,今年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再次清理。按照《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漳审改办〔2015〕11号)文件精神,将饮用水单位卫生审批调整为行政审批事项,将病残儿医学鉴定项目调整为行政确认。同时对提交材料中的各项依据进行逐条核对,没有依据的及时给予清理。2.推行服务便利化。积极做好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系统市卫生计生委窗口对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改造工作,共37个项目,28个项目推为“三星”服务,9个项目推为“四星”服务,让办事的群众到窗口最多不超过三次。同时,对网站上存在链接错误、办事指南内容缺失及时完善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不让服务对象多头跑,反复跑,努力践行“便利化”建设要求。窗口工作人员遇到在下班前无法办结的即办事项,必须推迟至办结完毕,决不让群众走第二趟“冤枉路”。3.推行申报材料精简化。市卫计委窗口作为示范窗口,以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的“十个凡是”为主要原则,即“凡是可以从电子证照库调取、查询、比对的证、照、文一律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以通过共享获取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或证照的,不需再提交相关纸质证照和申报材料”等要求,进一步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申报材料进行精简并改进提交方式。对原203项保留申报材料进行精简,取消7项,通过电子证件库调取24项,机读、网上推送67项,纸质材料精简率达48%。通过优化流程,减少申报材料,提高窗口审批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八)开拓创新,提升群众满意度。1.主动靠前,推行“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的服务方式。开展医疗机构校验、执业许可证延续预通知服务。在医疗机构校验期前3个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前30日,提醒医疗机构到窗口办理校验或延续,防止校验或有效期延续日期过期导致无效。⒉推行护士执业注册网上审批工作。建立和完善网上护士执业注册平台,由各医疗机构或县级卫计部门进行护士首次注册信息录入、初审,市卫生计生委直接在系统中对上报的注册人员进行审核审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2014年至今,共受理护理首次注册、重新注册1860件,已办结1862件,办结率达100%。3.将部分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市卫生计生委在审批窗口添置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器,为前来办事群众免费提供身份证打印及相关证件复印服务。窗口人员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颗耐心倾听、一片真诚待人、一腔热情办事”。遇到在班内时间无法办结的即办事项,推迟下班时间至办结完毕,不让群众走第二趟。采取有效举措,提升服务水平,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如:对于办件人急需取件的医师、护士变更、延续、重新注册等项目,推行承诺件转即办件服务,实现了“超常规、不违规”办件,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2014年至今,受理承诺件转即办件2182件,原承诺时限9011天,缩短办件天数6829天,即办件占办件总数的43.05%,群众满意率100%,受到群众好评。 (九)  开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稽查。市卫生监督所作为我委行政执法的执行机构,制定了卫生监督工作巡查制度,将各科室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员行为规范等纳入巡查的重要内容,每月召开巡查工作会议,分析总结上个月巡查工作情况和经验,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布置本月巡查工作事项。2015年7月,我委组织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卫生监督员培训项目开展情况、行政处罚案卷情况等。2015年10月,我委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抽查评查行政执法案卷85件,其中行政处罚案卷45件,行政许可案卷40件,其中打击“两非”案卷28件、重大案件卷宗7件,并对执法专项督查及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全市通报。  1、(十)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履行卫生监督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了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专项监督检查。一是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21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66多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多份,立案查处1起,罚款人民币0.2万元。二是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72户次,二次供水单位234户次,监督覆盖率91%,现场快速检测水样  270户次,合格  252份,合格率为  93.3%。三是检查公共场所  1276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共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  191份。四是在今年10-12月开展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检查,共抽检5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生产的消毒餐具样本554份,其中合格532份,合格率为96.0%;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将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并根据相关要求依法对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进行处理,同时把内容上报当地政府、通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使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十一)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我委2015年重要工作之一。今年我委制定并印发《全市开展打击中小学校周边无证行医及超出诊疗范围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漳卫法规函〔2015〕66号)、《关于开展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打击“医托”诈骗活动的通知》(漳卫法规发明电〔2015〕155号)等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并及时建立卫生监督档案。认真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非法行医案件线索11件,接到投诉举报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率为100%,实名投诉举报反馈率100%,反馈满意率100%。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共1件,作出行政处罚1件,罚款人民币0.2万元,没收药品、器械1件(箱)。2015年7月,市卫计委联合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漳州军分区后勤处、漳州武警支队后勤处、市妇女联合会等单位组织打击“两非”、打击代孕等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两非”案件,重点突破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有关人员,为最终完成“十二五”期末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3以下目标任务,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机关平衡创造条件。截至10月30日,全市共查结“两非”案件148件,其中重大案件7件,较好的完成了省卫计委下达的任务。 (十二)依法严格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依法依规、照章办事,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执法过程中全面推广漳州市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结案60日内归档的工作要求;积极通过法院强置执行,法院配合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的执行力度,在执行计生非诉执行案件中,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尽量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适时选择少数有财产却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人进行公开执行、公开曝光,邀请新闻媒体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报道,起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震动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在法院设立社会抚养费执行工作室,发挥人民法院窗口作用,法院将行政非诉执行战线窗口前移,更直接、更具体、更有效、更积极的配合乡镇依法开展好各项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航程。省委、市委分别印发了贯彻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我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卫生计生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日趋规范,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但是,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卫生计生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与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生育政策完善调整还不相适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有待继续深化;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体系不够健全、对全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保障不足,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基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并加强培训等问题还待加强和改进。 三、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时召开法制专题办公会,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按照省委、市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文件要求,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在新形势下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卫生计生”方面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作用和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助手顾问作用。 3.积极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全面清理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已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的管理立项,进一步明确和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的各项规程,重点加强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与管理,完善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考评。 4.改革和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结合卫生与计生的整合改革,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完成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制的建立。      5.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医疗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计生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定行政执法人员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6.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所有执法环节都有据可查。 7.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根据新修订实施的相关卫生计生法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严格实施。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 8.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律知识学习,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抓好计划落实。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高新形势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9.推进突出问题整改。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征集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中筛选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漳州市卫计委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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