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调整2014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06.08.2014  12:37

东南网8月6日讯(福建日报林世雄 林泽贵 胡晓牧) 厦门市已调整2014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发的伤残津贴分别为:251元、237元、223元、4209元。此次调整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补发,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对象有两类。一类是2014年1月1日前,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已计发待遇的工伤职工、达到生活护理等级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另一类是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定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厦门全市享受此次伤残津贴调整的人员为216人,全年增发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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