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概况

31.12.2015  10:07

      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我委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把任务责任落实到每位分管委领导和科室每位同志身上,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范畴,明确各有关科室工作职责。

二、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审改工作的相关部署,先后完成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梳理和发布。同时,为督促各科室全面正确履职,我委还制定了《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二是推进经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的“阳光运行”。进一步完善我委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委工作职责、内设部门及所属单位职能、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及依据、条件、程序、我委制发的文件及工作情况等行政管理工作信息。三是确保委内重要事项的民主决策。我委严格贯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年度工作安排、重要工作部署、项目资金安排、机关评先评优、单位人事变动等各项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如技改项目贴息资金、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奖励资金、节能项目补助资金等,在党组(扩大)会上研究,相关人员列席,做到集体研究,合理安排,阳光作业,公开透明,做到“三公开”、“四个有”、“五参与”。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加大简权放权力度。结合职能变动、行政职权调整,我委对现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新一轮的全面清理。调整后,我委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压缩至零项。同时,大幅精简公共服务事项:因机构职能调整,我委向市商务局移交了8项公共服务事项;因管理依据调整,取消了9项公共服务事项;将管理对象相近的4项公共服务事项合并为1项,减少3项公共服务事项;此外,调整为其他行政职权1项。调整后,我委仅保留10项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精简幅度达67.7%。二是规范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全部编写了标准化办理规程,重新编制办事指南,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数字福建、本委门户网站等进行公开,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管理,全面开通网上受理申报服务,所有公共服务事项由政策法规和审批科统一收件、受理。三是优化审批流程。简易事项推行一审一核制。复杂事项审批环节控制在五个以内。同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审核事项办结时限(不含公示期、专家评审等)均缩短到3个工作日以内,压缩审批时限50﹪以上。简易事项,原则上做到即收即办,当日办结。 四、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制定落实我市经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我委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里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宁德市经贸委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根据规划,我委每年都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和学法计划,有效地提高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教育活动。把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作为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守法维权、公务员管理、社会热点问题等与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多次组织专题学法委务会,班子成员对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有共识有具体要求。要求委班子成员在自学的基础上,每位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给全委工作人员上一次集中辅导课。三是扎实推进“法律进企业”。集中开展了走进企业送法律政策活动,组织开展《节约能源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工业政策宣传学习活动,并继续印发《涉企重要政策摘编》小册子,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掌握并用足用好相关扶持政策,指导企业熟悉政策规定、掌握操作规程。今年以来,还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宣传月、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等专题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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