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哪项经济改革最让深改小组“操心”?
在2015年中央深改小组通过的经济领域改革相关文件中,有近三分之一聚焦的是同一个主题。究竟是哪项改革被深改组如此频繁提及?
资料图。 中新社 发 盛佳鹏 摄
成立于2013年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深改小组”),2015年到目前为止共召开了11次会议,从次数来说已超过了2014年的8次。
从召开的时间来看,除3月“全国两会月”外,深改小组今年保持着“每月一会”的频率,其中6次会议都是在每月上旬召开。改革进入深水区,深改小组的运行也趋于常态化。
“国是星期三”(微信号:WednesdayNews)统计,2015年深改小组召开的11次会议中,一共通过了63份改革文件。
哪些改革成经济改革重点?
在通过的63份文件中,大概有四分之一与经济密切相关,显示经济改革在改革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此外,有6份文件涉及同一主题,接近全年总数的十分之一,那就是国有企业改革。
资料图。牟科 摄
2015年1月30日召开的本年度首次深改小组会议便通过了《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从6月开始,关于国企改革的相关文件密集得到通过:
6月召开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与《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 流失的意见》;7月的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9月的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10月的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
目前,除《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外,其余文件已经由相关部门印发公布。毫无疑问,国企改革已走在了中国各项改革的“第一方阵”。
除国企改革外,2015年中国改革的另一项重点在于促进对外开放。深改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 《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11月的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 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企改革与对外开放都是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部署的重点问题,当年的中央工作会议曾提出“推进国企改革要奔着问题去”以及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两项议题成为2015年的“改革热词”因此并不意外。
除了这两项议题以外,2015年深改小组部署的另外几项经济改革分别与全面创新、审计制度、价格机制、税制、农业以及金融改革有关。
其中,提升企业活力是一条“暗线”:例如金融方面通过的普惠金融发展规划有助于便利企业融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以企业为主体,税制改革则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可见,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的背景下,提升企业活力已经成为了“稳增长”不可忽视的一大动力。
2015年国企改革改了什么?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
深改小组建立之初,便被寄予“啃下改革硬骨头”的期望。国企改革事关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重要性及艰巨性不言而喻。实际上,根据公开资料显示, 除了上述6份文件外,国企改革“1+N”模式中的“1”,也就是顶层设计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亦曾提请深改小组审议。
上述6份文件大致可分为两类,在9月15日第十六次会议以前,与国企改革有关的内容集中在加强对国企与国有资本的监管。
这实际与国企反腐的推进有关。2014年国企成为了反腐的“主战场”,当年共有10家国企接受中央巡视组的专项巡视,有8家都是在当年年底集中接受巡视。
2015年深改小组对国企改革的部署以加强监管“开题”,也是对国企长期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 ”。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曾在接受 中新社 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受监督分工不明等因素影响,在过去的国有企业的监督体系中,存在很多灰色地带,国企审计出现大片空白,为内部人控制等犯罪方式留有空间。
而加强监管同样也是在为后续改革作铺垫。深改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开始前两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国企改革的27条涵盖内容正式确定,十六次会议也同时审议通过了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的配套文件。
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分类指导意见,则明确了哪些行业需要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哪些行业国有资本可绝对控股、哪些行业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哪些行业要实行股权多元化等。按照官方说法,分类指导将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重大改革举措提供基础。
2016年国企改革什么是重点?
资料图。
在2015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国企改革又被列为2016年重点推进的四大改革之一,且位居首位,具体将包括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等。毫无疑问,2016年国企改革的力度不会亚于往年,预计将有多项配套文件陆续出台。
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曾表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改变以往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直接对所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的模式,而改由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公司对所授权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从而真正形成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界面”和“隔离带”。今后,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的指令主要通过国有资本投 资、运营公司这一平台,以“市场化”的方式往下层层传导,规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傅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