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公共建筑年内配建母婴室 鼓励建“妈妈小屋”

11.11.2014  09:54

  11月11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将加快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2015年前,机场、火车站、大型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量大的场所均配建母婴室。

  根据计划,在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交通类建筑、医院、大型商场、酒店、妇幼保健机构等公共建筑,将合理设计、配套建设母婴室。同时,在城市公园、旅游景区内结合公园管理用房、游客服务中心等场所也将设置母婴室,鼓励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增建“妈妈小屋”。

  记者昨日走访市内多家公共场所发现,这些地方大都没有给妈妈们设立用于哺乳的母婴室,只有几家售卖母婴用品的门店和个别商场设有类似“妈妈小屋”的小隔间。“很多妈妈带宝宝外出都会遇到无处哺乳的尴尬。”一家母婴店的店员介绍,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妈妈选择母乳喂养的哺育方式,许多职场女性为坚持母乳喂养,成为“背奶族”,即上班时间挤出母乳然后带回家,她们往往前来购置一些储奶用具,但是“挤奶”同样需要一个隐私而干净的场地以及冰箱等储存母乳的设备。

  另据了解,今年初,省卫计委和省总工会已在全省联合开展“妈妈小屋”建设,在未来3年至5年内,全省所有设有产儿科的条件成熟的医疗保健机构将全部设立具有标识统一、场所安全舒适、专人管理、专业支持、一屋多用、对外开放等特点的“妈妈小屋”。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