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名单的通知
闽农机〔2017〕207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农机局(总站),各设区市安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安监局:
2016年,各地农机化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农业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和《福建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促进了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按照县级自愿申报、设区市级择优推荐等程序,经省农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查,确定5个县(区、市)为2016年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见附件1),12名同志为2016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示范县(区、市)、示范岗位标兵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做出更大的贡献。各地要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深化“十三五”期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构建“政府领导、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1. 2016年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名单
2. 2016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名单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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