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宁德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李烈寿局长对2016年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提出6点要求

08.03.2016  16:44
        3月3日,宁德市林业局召开2016年全市林业执法大队长会议,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李烈寿局长出席会议并对2016年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提出6点要求:       一、抓源头。要始终坚持“一会四查”制度,通过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大要案的发生。同时有效保护林业干部免予追(问)责。要重视涉林信访工作。特别是在重要节日、敏感区域、敏感人群、敏感节点上的信访,要特别注意初信初访。       二、抓主业。案件查处是第一要务,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要发挥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主体作用,不但要搞好林地、林木案件的查处工作,还要拓宽办案领域,如破坏野生动植物与湿地资源、森林植物检疫、林木种苗、森林防火等违法案件也要积极查处。各县(市、区)林业执法大队人员很多是从林业检查站转过来的,比较熟悉木材流通领域案件,其他领域案件办案质量有待于提高,要抓紧培训,提高办案水平。       三、抓规范。目前,每年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效能办、法制办、检察院等都有开展案卷执法检查,且要求越来越严,越来越规范,这不仅是对林业执法人员素质的检验,也是对执法办案行为的规范。因此,在办案中必须做到:言行规范、场所规范和程序规范。特别是要防止在执法程序上出问题。       四、抓队伍。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执法人员在岗率偏低,且人员老龄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要适应新常态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招聘新人吸收新鲜血液;二是要采取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人员素质;三是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并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办案纪律,规范执法行为。        五、抓协作。我市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与森林公安机关已基本形成合力,由于一些体制、机制原因,与其他部门的执法合作有待拓展,特别是要做到加强信息资源共享、重大执法行动共援、执法办案互助、林区治安管控互动、警务保障互补等,进一步提高办案场所使用率。       六、抓落实。各县(市、区)林业执法大队要严格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狠抓落实,避免说的多,做的少,要抓重点,创特色,立标杆。会后回去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在3月中旬以前把本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林业执法支队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