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财税优惠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

15.06.2015  15:4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指出,自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设在实验区内的企业,以《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目录涵盖5大类127条,包括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农业及海洋产业、生态环保业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中,高技术产业主要涵盖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服务业主要涵盖现代物流业、商贸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技术及商务服务业等。

  海关出招

  6项措施 平潭定制

  海关已推出平潭自贸试验区20多项便利措施,其中特地量身定制了6项平潭独享的政策。

  6项措施分别为综合业务受理窗口、担保方式改革拓展、平行注册、关企合作协议、探索对台特定货物监管过程参考台湾标准、允许平潭·台湾商品免税市场商户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货物“先进境,再申报”。

  国检亮牌

  3项政策 独创优惠

  平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定制了10项涉及检验检疫方面的优惠政策,有3项是平潭独创。这3项政策分别是试点采信台湾认证和检验检测结果、对平潭与台湾之间进出口商品原则上不实施检验,以及下放台湾水生动物检疫审批权。

  其中,试点采信台湾认证和检验检测结果这一政策已在平潭·台湾商品免税市场率先试点,市场内台湾小家电和台湾白酒已经采信台湾方面的认证认可结果和检测结果。

  金融创新

  独家政策 提前享有

  在平潭自贸试验区获批前,平潭在金融方面就有两项独家享有的政策。即深化外债比例自律管理试点,区内中资企业借用外币外债资金可按规定结汇使用以及自贸试验区内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

  平潭翔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日前顺利从韩国借来了1500万元人民币外债,正是享受到了“外债比例管理”试点,实现我区中资企业境外借款“零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