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债主暴力催讨 “过火”讨债进牢房

12.02.2015  12:14
  本报讯( 胡文颖 蔡凯锋)平潭一女子索要千元欠款未果后,不使用法律手段 ,而是教唆未成年人使用暴力手段大打出手,不仅自己受了伤,赔了数万元,还锒铛入狱。日前,经 平潭检察院提起公诉,平潭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9个月。

  2014年1月30日中午11时许,林某看施某的7000元借款马上就要到期了,便联系施某索要欠款。不 想,施某却在电话中耍起无赖,说如果林某要是有本事的话,就多叫些人去找他要,那样他才会还钱 。林某听完非常生气,就打电话给自己的义弟阿坤。见“义姐”林某受到欺负,阿坤立马答应帮忙讨 钱,并叫上自己的一帮兄弟。

  当天下午3时许,林某便带着义弟阿坤伙同三四名未成年人分乘两辆的士车到施某家中讨债。讨要 债务过程中,林某与被害人施某发生口角争执。林某便指使其带去现场的其他未成年人动手殴打被害 人施某。继而双方人员互殴,致使施某受轻伤二级,林某受轻微伤。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