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国税用税收助力建设生态平潭

15.11.2014  04:06

      平潭综合实验区是福建省第一大岛,季风明显,夏季以偏南风为主,其余季节多为东北风。风力年平均风速6.9米/秒,湾海地区全年大风日数为125天,是福建省强风区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的17年时间内,到平潭考察了近20次,“风大”是他对平潭的印象之一。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福建平潭,下车的第一句话就是问:“风还大吗”。

      正因为风大,使得平潭岛有了得天独厚的风力资源优势,岛上北部沿海可供开发的风能资源在100万千瓦以上,风力发电企业得以大展拳脚。目前实验区共有5家风力发电企业,三家已经正常运营,两家正处于筹建期间。

      为进一步扶持风力发电企业在实验区扎根发展,为建设生态平潭作出新的贡献,平潭综合实验区国税局积极落实国家对新能源企业给予的各项税收优惠,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以龙源平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自2009年9月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至2013年底共享受退税收入5388万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持,目前该公司所属风电场共安装50台VESTAS-V8.0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万KW。

      大风吹走了雾霾,吹来了清新空气。风力发电企业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发展不仅给本地居民用电和建设生态平潭起到了重要作用,更给地方财政创造了巨大收入。龙源平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自2007年12月投产发电至今,年均上缴税款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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