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今年落实带薪休假 鼓励企业发放旅游休闲补贴
东南快报讯(记者 林娟)周末两天半外出休闲度假制有望实现啦!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今年全省各地将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企业把带薪年休假制度列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内容,发放旅游消费券或旅游休闲补贴,将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依法优化调整作息安排,为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条件。
《方案》明确,针对当前居民旅游消费快速增长、旅游消费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我省将发挥生态、文化、区位、政策等优势,以“清新福建”为主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策划实施项目建设,优化存量、补齐短板、延伸链条,大力推动旅游产品从观光向观光、休闲、养生、度假并重发展转变,形成具有福建特色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旅游产品体系。
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我省明确,推动厦门东渡邮轮母港、福建土楼景区、泉州海丝世博城、漳州大乌山旅游综合开发、福州帝封江旅游综合体、武夷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等省级重点涉旅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旅游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000亿元。
我省明确,今年全省各地将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热情,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拉动旅游经济发展。
《方案》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企业把带薪年休假制度列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内容,发放旅游消费券或旅游休闲补贴,将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
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利用本省旅游资源,按工会制度规定开展劳模和一线职工疗休养、春秋游活动。
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理安排职工休假时间,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年休假分段灵活安排,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等相连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依法优化调整作息安排,为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条件。
在丰富旅游节庆方面,鼓励景区、交通、加油、住宿、购物等实施联动优惠,为扩大旅游消费创造条件。
同时,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规范价格行为,落实对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门票价格优惠政策。鼓励景区景点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每年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和9月27日(世界旅游日),实行门票价格减免优惠。
此外,我省还明确,各地将创新和完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和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零负团费”“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旅游消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