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食安办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16.06.2016  16:29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食用河豚鱼、织纹螺导致中毒没有特效的解救药物。市食安办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市民不仅要注意避免误食,一旦发现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加工经营河豚鱼、织纹螺,也可及时拨打12331食品药品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警示】

   外出就餐时谨慎选择鱼贝类水产品

  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误食河豚鱼、织纹螺导致的中毒事件,日前,市食安办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市食安办提醒,不捕捞、不购买、不食用河豚鱼、织纹螺等水产品。外出就餐时谨慎选择鱼类贝类等水产品,消除“吃河豚”的侥幸心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同时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都不要食用河豚鱼、织纹螺,改变不良饮食嗜好和风俗习惯。

  误食后,如发生口唇、手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不得延误。一旦发现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加工经营河豚鱼、织纹螺,应及时拨打12331食品药品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据悉,河豚鱼所含的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神经性毒素,不易被一般物理性处理方法破坏,人食用中毒后20分钟会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进而血压迅速下降,呼吸困难,甚至引发死亡。织纹螺俗称麦螺、白螺,会通过食物链富集产生神经性毒素,能通过阻断细胞的钠离子通道而达到切断神经传输,使人体出现肌肉运动障碍等病征。

   【提醒】

   河豚中毒最快30分钟死亡

  6月15日,记者也就河豚鱼的毒性向闽东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刘文威进行了咨询。

  “近年来,我们急诊科时有吃河豚中毒而入院治疗的病人。他们都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不会那么倒霉。”刘文威表示,河豚味道鲜美,却有剧毒,而且河豚毒素化学性质稳定,要经100℃处理24小时或120℃处理20~60分钟方可让毒素完全破坏,在烹调过程中,河豚毒素是很难除去的,未经专业处理不可食用。河豚毒素是小分子量、非蛋白质的神经性毒素,其毒性比剧毒的氰化钠还要高1250多倍,0.5毫克即可致人于死地。

  “河豚毒素中毒潜伏期越短提示病情越重,短至30分钟,长至3~6小时发病。如果抢救不及时,中毒后最快可在30分钟内死亡。”刘文威提醒,食用河豚后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身体部分或全部麻木、眼睑下垂、四肢无力行走不稳、肌肉软瘫、腱反射消失、呼吸困难、急促表浅而不规则紫绀,血压下降,瞳孔先缩小后散大或两侧不对称、言语障碍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吃河豚中毒严重者会呼吸、循环麻痹,有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死亡。

  刘文威还告诉记者,不仅仅是河豚,一些市民还喜欢生吃鱼胆、蛇胆来清热解毒,但是鱼胆、蛇胆也是有毒的,如果生吃,就有中毒的危险。因此,他提醒市民不要为了尝鲜而冒险去吃这些带毒素的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