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标准

23.01.2015  10:01

  从2015年1月起,晋江市将进一步提高低保、五保、孤儿保障标准和低保人均补助水平,进一步扩大低保、五保覆盖面。城乡低保标准将从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580元,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80元提高到340元,提高幅度分别达到23%、21%;五保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725元提高到82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从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820元,机构供养孤儿从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300元。(晋江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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