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推进计生工作软法治理

17.11.2015  18:44
为进一步提高计生工作公共治理能力,培养公民主体意识,缓解干群矛盾,厦门市海沧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计生工作软法治理,将共同缔造理念融入到依法行政中。 一是全面推行简政放权行动。从7月1日起,一孩生育不再办理生育服务证;办理再生育服务证不再实行集体讨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网上办证制、窗口授权制、AB岗工作制、办证承诺制、公示后置制、限时办结制、预约代办制、委托代办制、阳光计生制和结果复议制等十项便民制度。 二是全面推行和谐执法行动。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对违反计划生育对象最严厉的法律惩处措施,对群众的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在执法过程中也受到部分不理解的群众的各种诟病。海沧计生局于今年探索将群众和村干部纳入到征收过程中来。一是征收标准协商确定。街道计生办在与群众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后直接告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有关征收规定和自由裁量规定,与群众、村干部分析何种情形可以适用最低的自由裁量标准,让违法者知悉征收标准的制定依据。二是裁量标准全程保障。在征收全程中随时根据群众的即时情形进行裁量变更,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即使已在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只要被征收人变更自己的违法情形,符合最低的裁量标准,随时予以变更征收标准和金额,而对于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则由法院纳入“黑名单”,限制出行或高消费。通过软法治理不断改变被征收人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规范。 (厦门市海沧区计生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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