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开展廉政公益广告活动

15.06.2015  13:10

 

    福建检察网6月15日讯(黄江伟  骆玲)为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传播预防职务犯罪理念,6月份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开展廉政公益广告活动,并在该区主要路段设立40面路灯广告牌制。
    该院以“廉、洁、公、正”为主题,设计了四款廉政公益海报,以清新淡雅的风格,简洁直观的向全区党员干部传达“手莫伸、心莫贪,聪明的人不做他不应该做的事,廉洁的人不追求不应该有的财务”廉政理念。
    该院将广告路段选址在紧挨着该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旁,在路段两旁设立了40面廉政公益广告牌,让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干部群众,在路上就已经可以先行接受廉政教育,形成教育锁链,同时也扩大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的受众面。
    此次活动得到了该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负责人表示,开展廉政公益广告仅是强化警示教育的第一步,该院还将不断创新预防宣传载体,提高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成效,以更加多元化的形式传播预防职务犯罪理念。近期,该院着手制作的预防职务犯罪漫画宣传手册以及与该区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微动漫广告在不久也将一一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