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福建检察网12月9日讯(吴海珠 郑翔)近年来,永安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不断完善和落实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措施,为“百姓富、生态美”提供高效服务。
该院坚持“严查处、严取保、严不捕、严审判”的“四严”方针,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的刑事犯罪,今年来共批捕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32件53人,其中非法采矿案件2件7人,提起公诉33件44人。针对以楠木、红豆杉等为主要侵害对象的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的犯罪加剧现象,该院联合市法院、公安局、林业局开展打击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犯罪“利剑”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违法加工场所、交易市场等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执法合力。
该院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综合整治,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如针对本辖区的河道电鱼等非法捕捞现象严重,违法者使用发电机等有动力的船只进行违法作业,而水上执法较为薄弱,导致处罚效果不佳。且在督办河道水污染整治中发现,流域内违法人员采用“人查我撤、人撤我挖”打游击的方式非法采砂、洗砂作业,水利、环保等执法部门固定证据难导致执法缺位。对此,该院提前介入,深入调查摸排作业规律,联合供电部门,以非法作业区间用电量为突破口引导行政执法部门固定证据,全程参与行政机关现场执法,查处非法捕捞人员2人,关停沿河非法采砂点17处。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推进生态资源犯罪的打击及预防工作,该院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制宣传教育,与市法院、市森林公安局、林业局联合开展“下村庄、下林场、下林区”相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对影响较大的生态资源犯罪案件,深入盗滥伐林木犯罪多发区域、重点村落开展系列巡回审判进农村活动,组织护林员、村民等参与旁听,以案释法,提高民众意识,并在永安电视台专题播放报道。今年来共制作并播放专题片8期,制作宣传单3300份,设立法制宣传栏9期,举办普法讲座12场,取得良好警示教育社会效果,有效预防生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