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开展地下商城违规供用气行为整治行动

15.08.2016  09:34
  

      近日,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燃气管理中心会同嘉莲街道、嘉莲派出所、执法中队及明发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处等单位,联合开展明发地下商场违规供用气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在商场负一层发现3家违规使用燃气的商户,当场没收燃气钢瓶7只(其中5只为15kg,2只为5kg)。经查实,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及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存在向明发地下商场违规供气的行为,在供气用户违反“钢瓶存放位置和厨房不得设在地下或半地下室”用气规定的情况下持续供气,违反《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七款“在受理餐饮场所用户开户申请时,应当对用户的用气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禁止向不符合条件的用户供气”之规定。

      针对此类情况,区燃管中心现场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明发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处加强巡查,坚决杜绝地下商场商户使用燃气的行为;责令燃气企业立即整改,严格管控,严禁向不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燃气用户供气。同时,各街道将组织力量对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燃气用户进行排查整治。

      今后,区燃气管理中心将联合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地下、半地下室违规供用气行为的查处,一经发现,将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第三十条有关规定,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思明区安监局  何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