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商局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建设与管理

17.06.2015  18:15

  一是通过实施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和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开展“信用良好企业”和“守重企业”评定,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制定信用信息指标项,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和评价,评定出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巡查监管。二是将严重违法失信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数据库”并实行软件锁定,限制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业务。三是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向泉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上传内资主体信息21万余条、外资主体信息1.21万余条、企业信誉信息1385条、行政处罚信息2500多条。配合市经信委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及信息共享与公示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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