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向四类对象发放节日食品券

07.01.2016  11:44
  我市将向城区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值500元的2016年春节节日食品券。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物价局获悉的。

  此次节日食品券的发放对象以今年1月份市民政局登记在册的名单为准。节日食品券主要用于购买粮油、生鲜食品、调味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使用期限为2月1日至8月31日,发放对象规定期限内可到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和福州市禾盛粮油食品连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各门店购买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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