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扶持蔬菜、副食品基地灾后恢复重建
27.07.2016 15:36
本文来源: 政府
1.根据《福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各县(市)区核实辖区市级直控生产基地受灾情况,并上报市商务部门申请生产恢复补助资金。2.适当放宽灾后需要翻建或重建菜市场的补助条件并提高补助金额,在受灾县核实菜市场受灾情况和翻建、重建资金投入情况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补助资金从市财政历年菜市场建设收回资金中列支。3.市财政、商务部门在安排今明两年蔬菜及副食品基地扶持资金时,对受灾基地优先予以考虑并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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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201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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