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多举措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05.08.2014  10:09

  一是全面完成农村低保的提标工作,各县(市、区)的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9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元。二是扎实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严格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落实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票决推荐、收入核查核对等关键环节,实现农村“民主评议票决制”全覆盖。三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大力推动“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四是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注重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弱势群体保障体系,2014年市临时救助基金救助三批次共134人次,救助金额53.65万元,县级救助金额42.2万元。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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