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外贸发展

17.08.2015  16:54

  莆田网讯 记者昨获悉,市商务局以“扶优、扶强、扶大、扶新”为主线,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我市外贸进出口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安排专项资金扶持。

   扶持重点出口企业

  对2014年度出口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照2015年的出口情况,给予不同档次的保存量奖励;对2014年度出口增量超过300万美元、增幅超过7%的出口企业给予增量奖励;对列入“一对一”重点扶持出口企业,其因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贸易融资贷款,按照其出口额及对应产生的贷款利息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利息资助,缓解企业“融资贵”难题。

   助力重点出口行业转型升级

  对外贸出口企业在出口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方检测费用给予资助;对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中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上浮利息部分给予补助;对企业开展生产技术更新、新建改建扩建、研发设计及引进海外大进口商的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给予资助;对公共服务平台为提供和改善公共服务而发生的有关费用给予资助;对为中小企业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融资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并根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帮助小微企业出口成效给予服务经费奖励;对国税、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口岸、贸促、商协会、商务等部门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工作绩效予以考核奖励。

   补助出口信用保险保费

  2015年度继续实施对出口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45%的补助,对出口保险项下融资按年息2%的标准给予贴息。

  继续搭建“信保易”服务平台,免费为我市2014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的所有小微出口企业办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专项贷款和政策缓解难题

  为有效缓解我市外贸小微企业融资难,市商务局、财政局与市建行合作,重新签订了《莆田市外贸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搭建“助保贷”融资平台,由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合作平台,通过政府注资设立2000万元风险补偿金、企业缴纳2%贷款金额的助保金形成的增信作用,为扶持有市场、有发展潜力但抵(质)押不足的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小微企业只需提供贷款金额40%的抵押物就可获得贷款,扩大了企业可贷款额度,降低融资成本。 2015年度“助保贷”发放金额预计超过1亿元,力争达到3亿元。

  对于木材进口企业,还有专项补助政策。莆田注册的企业自营进口或委托进口由莆田口岸上岸的木材(含原木、板材和木片等),按20元/立方米给予补助;对2013年7月1日后秀屿木材加工园区新招商引进的木材加工企业,购置并已投产的锯台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