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28.04.2018  10:05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上午召开,会期半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萍、柯有铭、陈建平、关瑞祺、林峰,秘书长刘晓强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林飞、李春,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市监委、市法院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组成人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书面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蔬菜基地保护条例、轨道交通条例、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燃气管理办法、茉莉花茶保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随后召开分组会议,审议《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州市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在接下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州市部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全体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后,于今日举办“少年司法工作理论与实务”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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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召开
  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政府
福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召开
  福州新闻网4月1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