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30.12.2015  19:49
一、以锤炼执法主体素质为基础,抓好法制员建设,促进学考结合。 (一)抓好执法主体培训。按照市局党委领导“以硬件建设倒逼软件建设”的精神,市公安局对应《2014-2016年宁德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教育培训。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组织市局民警收听收看公安部2015年系列法律讲座以及公安机关规范提请逮捕工作重点问题电视电话讲座等一系列法律知识讲座,并组织全市执法培训共100期,6090人次,其中市局组织刑侦、治安、禁毒、法制员等专业培训班和新警岗前、晋级培训班共32期,1698人次;各县局组织培训共68期,4392人次。 (二)抓好法制员队伍建设。根据郑局长重要批示精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制员管理规定,推动派驻式法制员制度建设,深化法制员队伍建设,切实树立法制员权威。目前,全市共有法制员数量256人,其中专职法制员31人。今年6月,成功举办了全市各县级公安机关及局属相关执法单位的法制员、法制民警共63人参加了本次培训,提高了办案民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继续深化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今年5月、11月,顺利进行了我市公安机关基本级与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民警(包括边防、边检、高速交警)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200人,通过88人,合格率44%;参加中级考试543人,通过426人,合格率78.45%;参加高级考试169人,通过司法资格考试32人。全市十个县(市、区)局(分局)科所队长等中层领导达到省厅要求的70%中级执法资格通过率。 二、以提升执法质量为重点,多元化全方位考评,促进执法制度落实 (一)出台执法质量考评新体系,提升执法质量成效 今年,市局出台《2015年度宁德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方案》,采取日常考评、专项考评、季度考评、警种考评等多种形式,将“四个一律”、执法制度落实情况、行政许可等纳入考评范围,进行了7项专项考评和4次阶段性考评,推动县级公安机关和市局业务警种执法责任“双落实”、“双排名”制度,并适时印发考评通报,对考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通过每月对全市十个县级公安机关和局属执法办案单位的网上办案情况进行通报,并由法制支队挂钩民警定期不定期对各县级公安机关和警种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和风险适时予以通报和预警等措施,全面提升了执法质量。2015年市局考评10个县级公安机关案件共400起,其中优秀案件139起,较去年134起优秀案件数上升了3.73%。全年执法考评平均分83.31分,较2014年80.96分上升了2.23分;考评不及格案件2起,与全年26起不及格案件数下降了92.31%,其中取证调查类、执法公开类等常见执法问题占比为15.42%,较去年占比18.69%下降了3.27%,实现了优秀案件数、平均分数上升,不及格案件数、常见执法问题下降“两升两降”的成绩。 (二)开展专项检查,完善执法考评机制。 5月18日至21日市局抽调交警、督察、刑侦、治安、法制和科通等部门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全市50个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的“四个一律”和民警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分别于5月与11月两次对各执法办案场所的涉案财物管理进行了检查督导。11月,市局组织专班对10个县级公安机关的行政许可运行情况以及执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局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考评。年内通过多种形式的执法质量专项考评,并适时发布问题通报,督促各单位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促进考评结果落地,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同时,市局法制支队还指导督促各业务警种对县级公安机关对应警种展开考评督导,密切了县市交流,强化了对基层一线办案单位的指导力度。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十个县市公安机关共针对涉案财物管理、行政许可运行、接处警规范等环节共开展专项检查68次。 (三)深入基层督导,狠抓执法制度落实。 11月9日至11日,市局党委委员率领检查组一行深入县局各基层所队,采取查看档案台帐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对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场所管理、执法监督等执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切实找准了各基层所队在执法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成立专班整治小组,集中时间、集中整治,重点单位、重点扶持,狠抓制度,健全制度。 三、以严明执法奖惩为保障,超常规监督,健全执法过错追究机制 (一)充分发挥法制监督作用。 为构建执法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在日常考评、阶段考评、专项考评的基础上,法制支队适时发布考评通报,列明清单,督促整改。年内,共发布“网上案件扫描率、考评率、整改率”的“三率”通报5次,市局对县级机关的阶段性考评3次(第四季度执法质量考评通报将于近期发布)。调查执法意见书5份,规范执法意见书6份,案件审核意见书1份,催办函28份,健全严密的监督体系,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发展。 (二)刚性问责,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市局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2014年以来共召开四次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对民警(含县级公安机关分管领导、执法部门负责人)告诫65人次,谈话122人次,打招呼20人次,对16个执法单位进行追责主要负责人给予谈话,对4个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进行5次谈话。8月23日,副市长、公安局长郑雷声对6个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予以约谈,进一步强化执法考评结果应用,促使考评结果落地,确保执法监督彻底到位。 四、以法制领域改革为先导,深化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 (一)以“三单一图”为抓手,规范权力运行。 市局按照省厅、市政府审改工作的部署,全面建立健全市公安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理顺公安机关内部职能部门行政权力的职责权限。1.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市公安局两次组织局属有关单位对行政审批进行了新的梳理并汇总报送。经市政府审核确认,市公安局保留市级行政权力277项(其中上级委托5项),已于2015年7月通过宁德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和宁德市公安局社会公众网对外公布。2.编制市公安局责任清单。市局局属相关单位抽调人员、成立责任清单编制专班,编制市局责任清单。经全面清理,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确定市公安局责任清单具体责任事项388项、多部门监管事项14项。3.编制公共服务清单。法制支队牵头局属相关部门对2015年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核实,修改完善设定依据、共同实施部门等内容,共报送我局公共服务事项6项。4.绘制市公安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市局组织局属有关单位,依法制作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94份,推动权力运行依法、公开、透明、规范,逐步实现权力运行的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 (二)深化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市政府“今明两年分别压缩50%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十二·五’末在全省率先基本取消市级行政审批,县(市、区)项目基本不再由市级审批”的改革目标,2015年8月4日,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60间以下的旅馆业和留宿洗浴按摩服务场所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和公章准刻核准3个行政审批项目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时将高速公路施工交通管控审批调整为公共服务项目。目前剩余行政审批项目由2015年的28项调整缩减为13项(其中包括省厅下放的两个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压缩超过50%,已完成市政府委托下放的任务。为做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我局责任警种单位对下放(委托)的项目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一对一培训,采取提前开展试审批工作,同步跟踪指导的方式进行,确保下放(委托)事项对接工作顺利开展。 (三)推广法制宣传,促进执法公开。 11月26日,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文海携市局交警、治安、出入境、户政、禁毒、法制等部门及蕉城分局相关业务骨干参与114期“中国宁德”政务访谈视频直播活动,接受宁德网的现场专访,并与网民朋友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围绕“简政放权、便民利民,全力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新形象”这一主题,介绍了市局近期的简政放权、便民利民新举措。市局相关警种业务骨干还就网友们关心的近百条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加强了公安机关和公众的互动交流,密切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对于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正面展现服务型公安机关新形象,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四)创新执法信息化,增强警民互动。 市局继续指导蕉城分局深化推广“阳光执法办案互动平台”,保障群众及时查询、了解案件情况。截止11月底,平台被访问近17.6万次,平台共录入有效案件3819起,群众回复或提出诉求1277件(留言1209条,诉求31条,短信37条),互动率33.4%。分局对平台案件当事人346人进行了回访,满意度100%。7月24日,人民公安报头条刊文《宁德蕉城:阳光平台“晒”出执法透明度》  ,对蕉城分局阳光执法办案平台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有利于案件透明公正办理进行了报道。 五、以依法行政为本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制业务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制定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对《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安部关于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17份征求意见稿,组织各县级公安机关及法制支队民警开展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上百条修改意见和补充建议,并对宁德市局出台的十多份规范性文件予以审核。同时,法制支队就规范刑事案件办案相关问题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执法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对侦查、调查中如何规范询问、讯问、查证、取证、调取证据、固定证据等有关问题做了详细的说明和指导;出台《宁德市公安机关办理信访违法行为指导意见》对办理信访违法案件的受案、接受案件移送、证据固定、定性、处罚等进行规范。市局交警、禁毒支队也建立了专业警种示范案卷及执法办案指南。 (二)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年内,市局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文海副出庭应诉吴长宣诉讼扰乱单位秩序一审。公安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包括受理19、办结15起,其中维持5起,占33.3%;撤销2起,占13.3%;变更0;限期履行1起,占6.7%;撤回申请1件,占6.7%;行政诉讼2件;国家赔偿案件受理1件、办结1件,决定赔偿案件数0件。目前为止,全市县级公安机关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12起,行政诉讼31起,国家赔偿1起。 (三)推行集体议案制度,建立执法问题预警通报制。 市局积极贯彻《福建省公安机关集体议案制度》,要求市局各支队送审案件时,必须经过本支队集体讨论并附集体讨论记录,法制支队年内共通过集体议案审核各支队案件51起。同时,市局要求对拟不予立案、撤销或终止侦查等重大、疑难、复杂、敏感、争议较大的案件上报分管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议案并做出决定。目前,市局共通过集体议案研究5起案件。各县级公安机关均落实此项集体议案制度。   (宁德市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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