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全面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目标一:实现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升
目标二:实现信息化监控全过程实施
目标三:实现无害化处置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为加快推进我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期我市出台《全面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指出,要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三大目标。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升。到2017年底前,年产生1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底前,年产生1吨以上危险废物且符合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信息化监控全过程实施。2016年6月前,承担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单位完成运输车辆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网;2017年底前,引入“互联网+”信息监管手段,实现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转移联单等网络信息化动态管理,建成市级信息化监控平台,通过视频监控、数据扫描、车载GPS和电子锁等手段,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信息跟踪和可追溯。
无害化处置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到2017年底前,力争市内的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全市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全市工业危废、医疗废物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达标率90%以上。
《方案》还相应提出了源头减量、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三项工作任务。
推进源头减量
《方案》从三方面推进这项工作。首先是促进工艺技术提升,如鼓励开发应用有利于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生产工艺及废水、废气治理技术,在制革行业推广含铬污泥回流制铬粉技术,在电子元件制造行业推广使用无铅焊料和废蚀刻液在线回收技术等。
严控新建项目准入。提出所有新建的化工、皮革、合成革、电镀等行业企业必须进入相应的工业园区。对辖区内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要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
实施价格倒逼机制。提出根据危险废物处置的难易程度,实行差别化的处置价格政策,倒逼危废产生单位削减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减少危废和污泥的产生量。
夯实能力基础
《方案》要求要推进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按照就地就近无害化安全处置的原则,加大项目选址、公众沟通等方面的协调力度,根据我市发展的处置能力需要,科学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提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和专业技术力量,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备必需的取证设备、检测仪器和防护用品。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家库,强化危险废物执法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要在2016年底前做到危险废物执法监管工作“有队伍、有经费、有装备、有制度、有台账、有信息平台”。
严格规范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推行登记信息法人承诺制。根据要求,2016年底前,我市将摸清全市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健全各级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名单库,做到“一厂一档”,并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方案》要求,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要切实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出入库称重记录、分质分类包装等管理制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利用处置规范有序。
《方案》要求,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的时间、地点、设施、设备必须规范达标,存放点应建立监控系统,并接入本单位监控平台,防止露天堆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并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除上述举措外,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环保重点工程,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上给予重点保障,并加强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同时,《方案》鼓励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记者 林诚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