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亮点解读
紧扣大局突出重点履行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亮点解读
陈汉夫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本报记者林忠摄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黄妍婷)1月20日上午,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汉夫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客观回顾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提出新一年工作任务。
2015年工作亮点
数说2015>>>
●常委会召开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个;
●检查12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参与13部法规的立法调研,开展31次调研视察;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2人次。
关注建设发展
首次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视察调研,推动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计划和预算有效执行,审查批准2015年我市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要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侧重用于城市公用设施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听取审议2014年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迈出新步伐。
推动生态建设
开展市区内河整治专题询问
开展市区内河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课题调研和专题询问,向市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征集加强和改进市区内河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抓好整治工作。此外,还开展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专题调研,督查沙滩保护和沿海防护林保护工作,听取审议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检察院生态检察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等,努力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改善。
推进依法治市
首次开展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
组织起草了《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并按照法定程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了该条例草案,决定提交本次大会审议表决。开展立法项目储备和2016年度立法计划的调研,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奠定了基础。
关注民生改善
首次开展满意度测评
开展医疗卫生事业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查和集中视察,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下转第三版)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使监督方式更加完善,监督工作更有力度。此外,围绕饮用水和食品安全保障、学前教育、文化和体育事业、精准扶贫、信访等工作积极开展督查、视察工作,推动民生事业发展。
改进代表工作
推广创建基层代表工作室
加强代表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代表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全年共有代表126人次参与常委会各项活动。总结漳浦、长泰等县创建基层代表工作室的做法,扩大在闭会期间为代表发挥作用打造平台的经验,推进基层代表工作创新。
2016年工作亮点
促进经济发展
开展重点区域建设和深化改革重点项目调研
按照五大发展理念,突出对四大经济增长极等重点区域建设情况、“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持续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市级政府性融资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此外,还将开展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旅游经济发展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督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情况。
促进民生改善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调研
跟踪监督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支持少数民族乡、村建设发展情况专项督查,组织全市文物保护、侨史编撰、农村边远地区教学点办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调研。
加强生态监督
督促落实九龙江流域整治目标责任制
开展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视察活动,督促流域有关县(市、区)落实流域整治目标责任制。跟踪督查市区内河整治专项询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促进整改措施到位。检查森林法及福建省森林条例执行情况,视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法院生态审判工作情况调研,配合做好中华环保世纪行(漳州)宣传采访活动。
行使地方立法权
启动第一部实体法制定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从实际出发,科学编制重点领域立法规划和计划,启动第一部实体法的制定工作。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更多地发挥人大代表在法规起草、修改中的作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扩大公民有序参与,重视民意表达,使我市地方性法规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和漳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反映人民意愿。
加强代表工作
促进联系代表工作常态化
深入开展走访基层人大代表活动,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促进联系代表工作常态化。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完善办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