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城南村干部公款吃喝被查处
案情通报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城南村党支部书记邓凡勤、村委会主任邓长青在任职期间,以办理村务为名,先后在金沙阳饭店、南方大酒店公款请客16次,共计消费41143元。邓凡勤、邓长青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三元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邓凡勤、邓长青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城东乡城南村是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的“城中村”。近年来,城南村借此优势大力发展工商贸易业,经济发展迅猛,村民们的腰包渐渐鼓了起来,村财也是逐年递增。
前些年,城南村党支部书记邓凡勤和村委会主任邓长青一心想为村里干点事业,可村财少,他们就到处跑项目争取资金,“穷日子”可没少过。
现在村里“不差钱”了,过惯“苦日子”的邓凡勤和邓长青思想渐渐开始麻痹,出手也“阔绰”起来。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近几年,城南村涉及城市拆迁征地、水利等项目日益增多。为了配合城区规划,邓凡勤和邓长青积极配合上级工作,为此也想了不少办法。
因市政府开发南部新城需要征用城南村台江大坂地块集体土地,2013年1月5日下午,邓凡勤和邓长青组织召开了村“两委”和村民小组长会议,向村民小组长们通报了有关征迁事宜。
“村民小组长在村里威信高,咱们这块地能否征得动,关键还得靠他们做村民思想工作。”会议途中,邓凡勤和邓长青商量:“我们是不是请他们吃个饭?”
“我看行!请他们吃个饭喝点酒,工作才比较好开展。”邓长青对此表示赞同。
于是,邓凡勤和邓长青会后邀上了村民小组长和部分村“两委”干部约10多人来到金沙阳饭店用餐,点了十几道菜,花费1134元。
征地事宜远没有想象中简单,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征迁任务,除了做村民思想工作,邓凡勤和邓长青开始以公款宴请来“开路”。
同年9月,为确保村民代表大会能够顺利通过地块征用方案,邓凡勤和邓长青以村委会的名义邀请“钉子户”和部分村民代表到南方大酒店赴宴,共花费1839元。
邓凡勤和邓长青自以为都是为了村里的公事,花的公家钱也都是拿来“公办”,只要没有放进自己的口袋,没有什么问题,殊不知他们已经踩进了“雷区”。
2013年10月,东霞蔬菜批发市场及附近周边地块需被征用,邓凡勤组织召开了党员大会,向全村党员通报搬迁事宜。
“感谢大家这么支持我的工作,你们也辛苦了,晚上大家在附近的酒店一起吃饭,以表示我对大家的感谢……”会议快结束时,邓凡勤向全村的党员发出了口头“邀请函”。
“最近纪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得紧,我们这么多人公款吃饭会不会有问题啊?”城南村报账员向邓凡勤提醒道。
“没事,村里的财务开支我会处理好的,要出事包在我身上!”邓凡勤不以为然。
当天傍晚,邓凡勤安排在南方大酒店宴请村“两委”干部及村党员约50人,消费6098元。餐后,他照旧以“办理村务费用”的名义在村财务报支。
此外,每逢其他村务,如换届选举、新农村建设、征兵工作等,邓凡勤伙同邓长青均以开展村务为由大搞公款吃喝宴请,金额从几百到上千元不等,共计13次花费32072元。
●查处经过
2014年2月10日,三元区纪委、监察局收到一份来自三明市纪委的转办件,反映的是三元区城东乡城南村委会在金沙阳饭店和南方大酒店疑似公款消费的线索。
收到转办件后,三元区纪委、监察局组建2个调查小组,对城南村委会的疑似公款消费问题展开调查。
根据转办件中反映的线索,第一调查小组首先来到了金沙阳饭店和南方大酒店,展开全方位的外围摸排调查。
第二调查小组则找来了城南村的党支部副书记黄某、村文书吴某等逐个核实情况。同时,从城南村村部调来了近3年的账本,逐一核实转办件中反映的问题。
随着调查的深入,所有的证据均指向了邓凡勤和邓长青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公款大吃大喝的问题。于是,调查组约谈邓凡勤和邓长青。
“你们可知道八项规定?”调查组人员问道。
“知道,知道!” 邓凡勤与邓卫青异口同声。
“那为什么还敢顶风违纪?”
“我吧,总以为八项规定管的是国家干部,跟我们没啥关系。”邓凡勤低下头,后悔地说。
“我还是存在侥幸心理,以后我会坚决改正!”邓长青表示。
“能否念在我们积极服从区里征拆任务,不要追究我们?”邓凡勤和邓卫青急切地问道。
然而,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之外没有特权,党员干部一旦触碰了“高压线”,不论涉及谁,都将受到纪律的约束和严惩。最终,经三元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邓凡勤、邓长青党内警告处分。(田萱 邓晶晶)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