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七重点”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20.03.2015  19:26
   一是水害防治。继续开展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实行同一井田一份水患调查与分析报告制度;督促煤矿企业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采掘面水害论证制度,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强化每月一次的从业人员防治水知识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收集完善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防治水基础资料,做好雨季“三防”各项工作。继续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完善井下采掘工人透水预兆必知必会、有疑带薪停产(工)撤人、报告奖励和核实论证等水害防治三项制度。
    二是“一通三防”。 督促煤矿企业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做好测风测气工作,抓好独头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管理,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完善矿井消防防尘洒水管路系统,落实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督促入井人员随身携带自救器;保障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监控有效;继续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开展以粉尘防治、职业健康体检和档案管理专项监管。
    三是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督促煤矿企业选择正确的采掘工作面布置方式和施工方法,推行支护改革,做好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支护;督促技术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采取盯防和蹲守等战术,按照职责分工每班深入采掘工作面迎头排查和治理隐患,做好敲帮问顶工作。
    四是机电设备管理。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新安法等规定,积极做好煤矿“四大件”、通风阻力测定等在用仪器仪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严禁非矿用设备入井,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设备和工艺。
    五是放炮管理。督促煤矿企业严格遵守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和放炮制度,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瞎炮处理规定,做好采掘工作面放炮警戒工作;执行火工品领用、发放、清退登记制度;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民爆物品非法流失和民爆物品安全事故。
    六是领导下井带班。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和“三联单”制度,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采掘工作面现场管理,及时解决生产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七是事故隐患分析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事故隐患分析会制度,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因果分析图法、煤矿事故隐患归类分层分析法等方法,结合本矿实际,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条、逐项进行剖析。通过事故隐患分析找出事故隐患发生的源头,有针对性地从管理、制度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隐患的存在。(三明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