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办部署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04.06.2016  00:38
    

  6月3日,省政府安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6〕27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刻汲取漳州市漳浦县大洋(漳州)皮业有限公司“3.19”中毒等有限空间中毒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一是 以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基础台账,强化专题培训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辨识本企业有限空间、建立管理台账并报送属地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前检测检验制度;在每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配置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杜绝盲目施救,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事故。 二是 开展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清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底数,确保尚未检查到的企业检查到位,并督促企业整改查出的事故隐患,巩固提升专项检查工作成效。 三是 开展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由市、县两级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地区涉及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开展全覆盖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省安监局监管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