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施工 中铁十九局四局遭通报批评

23.10.2015  00:22

  福州新闻网10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秀冰)国庆期间,省住建厅组织对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地铁1号线排下站存在钢筋制作尺寸错误等质量安全问题,罗汉山站未设置净车出场设备,滴撒漏现象严重。因此,相关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总监遭全省通报批评。其中,09合同段排下站的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总监被立案查处。

  督查组发现,由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经理:于占双)、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总监:任保华)的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9合同段排下站3号出入口侧墙钢筋制作尺寸错误,导致现场侧墙主筋无序搭接,且钢筋接头在同一断面未错开,竖向受力钢筋顶面安装标高误差严重,部分间距达170毫米(设计为150毫米),直径25毫米钢筋单面焊接头长度仅为20厘米(按规范应为25厘米),墙体拉结筋安装随意,已立模板一侧竖向钢筋未设置保护层垫块;防水卷材基面未处理,采用钢筋穿透卷材的方式固定;碗扣式钢管模板支架扫地杆离地高度达65厘米,水平拉杆未纵横双向拉结,部分立杆顶部自由端高度达90厘米,螺杆伸出长度达30厘米,未设置剪刀撑,上碗扣普遍未拧紧;施工场地材料堆放混乱,场地积水,洗车台未按规定设置沉淀池,文明施工状况十分差。

  此外,督查组还发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经理:张宝庆)、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总监:储治宇)的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2合同段罗汉山站2号出入口施工场地无围挡,裸露土体未覆盖,未设置净车出场设备,渣土运输滴撒漏现象严重。

  针对相关单位不重视工程项目管理,未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省住建厅作出以下处理:一是由福州市建委向上述两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成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针对存在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限期改正;同时,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记分处理。二是对上述两个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总监予以全省通报批评。三是由福州市建委对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9合同段排下站的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总监予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