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出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

27.05.2014  11:43
      

近日,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省安监局制定了《福建省安监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商登记改革后续市场监管职责、监管依据、监管措施与各相关部门协调监管机制,同时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堵疏结合、规范执法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实施办法》对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规范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