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进一步深化开展“马上就办”活动
福建省工商局持续把深化“马上就办”作为全省工商系统提效能、促发展的重要载体,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一、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市场主体准入
一是优化注册登记办事时限,除各类企业的设立登记、公司的合并、分立、企业改制等较复杂的登记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外,其余登记事项均由注册官一人办结。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马上就办,当场办结。二是将平潭综合实验区试行的台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企业“直接登记制”向实验区所有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拓展,并延伸到厦门、泉州、漳州及福州的改革试点区域。三是在厦门、泉州、漳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福州的试点地区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力争7月底前在全省实行“先照后证”。四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
二、进一步改善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
一是提高办事效率。工商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实行现场咨询导办与受理登记相分离,提高受理办照速度;设立咨询导办专窗,引导办理业务。二是完善预约服务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预约办理和现场办理双轨制。三是推行无偿代理服务。各级个私协会全面推行无偿代理服务,根据会员企业申请为会员企业提供工商登记和年检等事务无偿代理服务。四是实施“特事特办”。对政府引进的重点外资项目企业,推进注册官全程专人服务;对因特殊情况急需办理的事项,提供“直通车”服务,最快速度办理。
三、依法优化行政审批,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落实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公示制度。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行政许可办理完结后,在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开。二是广泛问计求策。通过网站、微博、12315平台和向社会述职述廉等方式,了解企业、群众对工商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加以整改。三是在红盾网增设“质检报告”专栏,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结果。
四、及时处理申诉举报,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一是优化流转审批流程。完善“一次分流到位”工作机制;涉及其他行政机关职能范围的申诉,分流给消委会处理,各级消委会第一时间转办。二是争取申诉案件立查快办。针对合理诉求的轻重缓急,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衔接联动。三是重点督办重大案件及群体申(投)诉。
五、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机关高效运转
一是严格执行公文管理制度,规范公文流转程序,做到事不过夜、桌不压件,对特急件确保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二是加快广告许可审批时限。三是加大商标培育力度,缩短新认定及延续认定著名商标材料审查时间。
六、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根据改革后市场主体剧增、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职能调整后人员减少等实际,探索完善市场抽查监管等基层监管模式,健全后续监管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加快开发年度报告公示系统,组织制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管理细则,完善信用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