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商局积极规范申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

11.12.2015  23:39
近日,针对来信具名申诉举报频发,各地因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的申诉举报人投诉工商机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复议案件激增的情况,漳州市工商局制定下发《关于依法做好申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的通知》,规范申诉举报案件处理:一是各单位(部门)接到申诉举报后,应当注意分析申诉举报人的实际诉求,并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程序规定,由对应的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二是要严格依法处理申诉举报。对申诉事项,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对举报事项,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和依据。对同时含有申诉和举报事项的,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办理。三是各单位(部门)接到申诉举报后要深入研究,慎重处理,对举报外包装广告违法、虚假宣传及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举报产品质量问题及其他依法不属于工商机关管辖事项的要告知举报人向有权部门举报;对消费申诉的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做出处理。受理或者不受理申诉举报都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四是各单位(部门)在处理申诉举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告知等工作,特别是对移送、移交案件的,也要及时告知申诉举报人移送、移交情况和理由。 (漳州市工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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