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瘾君子”找工作需驾驶证 仓山民警助其重归正轨
25.06.2014 19:02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福州6月25日电(记者 刘丰)6月19日,曾经的“瘾君子”刘某来到仓山公安分局禁毒大队,送来一面书写着“全心全意 为民排忧”的锦旗,以感谢民警热心帮助其成功取得驾驶证,让其得以在快递公司工作。
刘某,宁德古田人,2012年3月因吸食、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因此被吊销驾驶执照。刑满释放后,刘某决定洗心革面,跟毒品彻底划清界限,并寻找工作以维持生计。今年初,刘某在福州某快递公司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但却被告知该工作岗位必须要有驾驶证。根据相关规定,曾有吸毒记录的刘某要取得驾驶证,必须向车管部门出具无吸毒的证明材料,他需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福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吸毒信息核查表》(以下简称《核查表》)。然而,因刘某长期居住在福州市仓山区,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禁毒部门无法及时准确掌握他的实际情况,故无法为他开具《核查表》。4月22日,一筹莫展的刘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仓山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寻求帮助。
为了让刘某重归正轨,禁毒大队民警潘榕树了解其具体情况后,立即上报大队领导,并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希望给刘某更多的帮助。随后,潘榕树认真核查了刘某的个人信息,并向其工作的快递公司了解其现实表现,同时征询了刘某暂住地盖山派出所对其的帮教情况。经过连续多日的实地调查及沟通协调,禁毒大队最终为刘某开具了《核查表》。
取得《核查表》后,刘某欣喜不已,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再次考取了驾驶证。6月19日,刘某再次来到仓山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向民警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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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2014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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