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134工人经济补偿金案件

29.09.2014  12:52
  “谢谢法官,拿到这笔经济补偿金,国庆节我可以安心回四川老家了1”来自四川的邓某拿到经济补偿金后感慨地说道。近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努力下,134名农民工兄弟拿到了已仲裁裁决的经济补偿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2014年8月份,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法院辖区的厦门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被两家法院先后采取保全措施。9月3日,该企业134名工人向集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厦门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支付谢某等134名工人经济补偿金64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集美法院立即启动群体性案件应急机制,为工人开启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立快执;加大公司债权执行力度,查询梳理该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货款执行案件7件,强制扣划债务人共3家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2余万元,督促债务人累计4家公司支付执行款8万余元至法院账户;第一时间联系该包装有限责任负责人,要求公司拿出发放工人经济补偿金的解决方案,切实履行生效劳动仲裁的法律义务,最终促使公司支付工人经济补偿金近20万元。

  在法院收到工人申请执行的一星期内,64余万元经济补偿金已全部发放到134名工人手中,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