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工人43万工资 老板获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15.12.2016  18:36

  海峡网12月15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陈忠飞李芳芳)老板念某拖欠34名工人43万余元工资,还跑路不见踪影。年初,警方将念某抓获归案,其家属支付了欠工人的43万薪酬。近日,经福州仓山检察院公诉,法院对其做有罪判决。

  检方介绍,2006年4月,男子念某开办了一家机械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生产隧道混凝土模板台车机器及旧台车机器翻新。2014年9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陆续拖欠王某、罗某等34名工人的劳动报酬,总额共计43万余元。其间,工人多次与其电话联系要求支付薪酬,念某均未能支付。

  同年11月21日,公司工人王某等人陆续向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欠薪问题,该局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人念某,要求其配合解决欠薪问题,但念某未予配合。次月16日、19日,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在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村念某的公司厂房,张贴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念某及其公司配合解决欠薪问题,并在2015年1月5日前支付所欠薪酬,但念某及其公司仍未能支付。

  而后,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材料移交公安机关。1月6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今年1月20日念某被抓获。念某归案后,其家属向34名被害人支付了全部劳动报酬,其中33名被害人均出具了谅解书。

  该案仓山检察院依法对念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