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巡察组向第三轮被巡察单位党委反馈情况
近日,根据校党委巡察工作安排,校党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心理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体育科学学院党委、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问题。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整改落实的政治意义,自觉对标对表、校准偏差,把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和抓铁有痕的实干作风开展“地毯式”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政治任务落地落实。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以政治引领剖析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切实担起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压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细化整改措施,坚持聚焦问题逐一改、台账管理销号改、举一反三深入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反馈要求,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实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为建设富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全国一流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4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对校党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分析研究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校党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