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18岁少女未婚生子捅死婴儿 被判3年10个月

05.09.2014  21:34

  案情回顾

   割断脐带的水果刀杀死初生婴儿

  厦门晚报9月5日讯 18岁的小芳于去年初只身从老家到厦门打工,她的堂姑一家也在厦门。今年3月8日,小芳去堂姑家,午饭后肚子疼,就躺在床上休息。亲戚们都出门上班了,下午2点多,她肚子里的男婴呱呱落地,她慌了,拿起水果刀,割断了脐带,刀刃却不小心划伤了婴儿的身体。男婴越哭越厉害,小芳赶紧捂住他的嘴,接着又划伤了他的颈部和躯干。怕被人发现,她又朝婴儿的腹部连续捅了几刀,婴儿因肝脏破裂而死亡。她把男婴藏在垃圾袋内,次日丢弃于垃圾池里。

  婴儿的生父是小芳的前男友,也只有20多岁,两人是在打工时认识的,恋爱期间两人曾发生关系,之后分手。在分娩前的两个月,小芳曾怀疑自己怀孕,但因为害怕,不敢告诉任何人,也不敢做检查。

  小芳(化名)未婚先孕,担心被发现太丢人,产下男婴后,慌乱中用水果刀捅死了自己的孩子(本报8月27日报道)。今天上午,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芳因犯故意杀人罪获刑3年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