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法院:持刀砍伤民警 “火爆”老汉领刑

19.11.2014  12:24
  许某今年57岁,这回他得为自己的火爆脾气付出代价了。原来,因与其哥哥许某粦发生纠纷,便持刀在其门前谩骂,还砍伤前来调查的民警。近日,莆田市秀屿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6个月。

  2012年9月18日9时许,许某因与其兄许某粦先前的一点小纠纷,在许某粦家门前持刀谩骂许某粦。后许某粦怕其弟弟做出什么更危险的事情便报警,并告知许某要请警察来评理。接警后,莆田市公安局东峤派出所民警即被害人朱某和民警陈某前往现场处理纠纷。

  两兄弟的家相隔也不远,许某见有警车过来,赶紧跑回家中躲在房内拒不配合调查,并关闭门窗。两名民警到达现场并表明身份后,许某也不予理会。当被害人朱某去打开窗户要与许某谈话时,许某以为是要来抓自己,便手持砍刀将朱某的手部砍伤。经鉴定,朱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偏重)。后许某随后趁乱逃脱。  

  2014年1月13日,潜逃一年多的许某在云南省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后被押解回莆田第二看守所。

  另查明,案发后,许某与朱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付清赔偿款。朱某对许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上述事实,许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许某犯妨害公务罪成立。许某归案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在量刑时一并考虑。故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