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开放省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异地办业务 2类人不能办理
29.06.2016 12:33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今后,市民可以到省内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身份证补、换领取。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6月23日起,我市已全面开放省内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
两类人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
那么,哪些人可异地办身份证?据悉,户籍在我省,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急需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在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采集人像、指纹信息,申请办理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有两类人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分别是,户籍登记信息,身份证历史信息不一致、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指纹信息与原来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符合条件者可到省内任一派出所申办
若符合上述条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的,持《居民身份证》到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办;《居民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及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
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丢失报告,审核户籍登记信息、身份证历史信息等,信息一致的,当场采集申请人人像信息、指纹信息;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当场采集的人像信息,系统将自动进行人像比对,户籍民警应按《福建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登记工作规范》分类处理。采集的指纹信息与原登记的指纹信息比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记者 吴宁宁)
【编辑:林玲】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29.06.2016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