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居委会能力不足 居民向留卸任物业多待几天

28.06.2015  11:35

  福州新闻网6月28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强) 服务合同到期物业公司打算撤走,居民却不同意,这是为何?昨日,家住鼓楼区米罗时代小区的林先生向福州晚报反映了这么一件事。据了解,一些居民由于担心过渡阶段小区会陷入混乱,强烈要求新的物业公司接手前,现有的物业公司能留下。

  记者来到米罗时代小区时,交接工作正在物业处进行,居民们对此议论纷纷。记者看到,楼道等地方贴出告示称,由于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嘉阳物业公司只能服务至6月30日。

  由于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已向街道以及社区进行报备,物业公司将配合做好交接工作。该告示落款日期为6月2日。

  在现场,记者见到了嘉阳物业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并不是公司不愿意继续服务,而是合同到期了。如果没有按照程序来操作继续留在小区,这是违法的。

  前日,鼓楼区房管局、五凤街道、天元社区都派人来到现场,监督并指导交接工作。

  在场工作人员称,鉴于物业服务纠纷屡屡发生,今年1月,市房管局下文予以规范。其中,对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的小区,各区房管局(建设局)应指导街(镇)、居(村)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就是否续聘原物业公司进行投票。经小区“双过半”业主同意的,由社区代为行使业委会职责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目前,由于未能达到这一规定,物业公司将撤出,暂时由社区代管,直到选出新的物业公司。

  既然如此,为何部分居民却反对呢?据了解,前日部分居民来到物业处抗议交接工作,一度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社区代管我们这么大的小区,能管得过来吗?不要到时候搞得一片混乱。”居民王先生说,按规定办事有道理,但社区工作人员不可能一天24小时在小区服务,无法取代专业的物业公司。

  因此,他希望在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之前,现有的物业公司最好能留下继续服务。

  也有居民透露,嘉阳物业公司之所以不想干了,与一些业主不交物业费有关。“无论是社区代管还是新的物业公司接手,我们居民只想过正常有序的生活。”业主刘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