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民政局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05.08.2014  10:09

  一是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救助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开展低保对象复核工作。认真检查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以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对低保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和集中复核。三是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的全部备案,县局组织工作组对备案对象100%入户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坚决清退。四是有效遏制“错保”。对于新申请的农村低保,一律推行集中受理村级民主评议票决制;对于集中复核中发现的“错保”现象及时纠正,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五是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乡镇政务大厅、办事大厅,设立救助申请受理窗口,统一服务标准,积极打造“绿色通道”,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明溪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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