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法院:打造立案登记制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版”

10.06.2015  10:57
  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进,大量矛盾纠纷将涌入法院,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迫在眉睫。尤溪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调解”工作模式,优化升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诉非衔接中心,建立涉诉案件多元化解管理系统、指导调解视频系统、指导调解微信群系统“三个系统”,实现涉诉案件移送化解和调解指导的“互联网+调解”全覆盖。

  建立涉诉案件多元化解管理系统

  “快来看看,我们又收到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啦。”尤溪县梅仙镇调解员小吴跟同事说道。

  5月1日以来,小吴每天上班后,都会登陆涉诉案件多元调处管理软件,查看法院是否有新的案件委托他们调解。而法院诉非衔接中心的书记员小陈则每天负责将当天登记的案件实时输入多元调处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将案件委托、移送给乡镇调解员。尤溪法院副院长刘友水说:“法院通过涉诉案件多元化解管理系统,将重大疑难和涉群体性纠纷诉讼案件在立案登记后委托案件所在乡镇进行调解,统一涉诉案件数据的录入、移送、处理结果回传统计,实现全程电子化。继续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缓减法院的办案压力。

  截止目前,通过涉诉案件多元化解管理系统委托交办各乡镇调解案件8件,成功调解5件,司法确认2件。

  建立指导调解视频系统

  “现在的法官真不错,网上服务很方便”,当事人张大爷开心地说道。张大爷今年已83岁高龄,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仅凭退休金难以维持生活。他的4个子女中3个愿意照顾老人,但对大哥不尽赡养义务表示不满,由此产生了矛盾。张大爷腿脚不便,就把自己遇到的问题反映给了村干部。村干部立即就老人的问题在网络视频上与尤溪法院法官进行沟通。法官迅速给出指导性意见,说明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层面义务,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在网上为张大爷的大儿子做思想工作,使问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现在不出村,就可以在网上见到法官,有什么疑难法律问题都可以求助法官。”一名当事人在线视频交流时对法官说道。

  今年4月,尤溪法院联合司法局等单位建立县、乡镇、基点和村居“四级”人民调解法律业务视频指导和普法系统。每个点均配备电视、电脑、摄像探头、音响和话筒等可视硬件设备。“点与点”之间进行对话、交流、互动,实现对矛盾纠纷的视频联调,做到老百姓不出一步村、不花一分钱,矛盾纠纷能够在多方帮助和指导下快速得到化解。目前,已建立县级平台2个,乡镇平台17个,基点平台5个,村级平台若干个,法院通过视频调解案件5件,利用视频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11件, 解答法律咨询5人次。

  建立指导调解微信群

  “叮咚……”陈法官的手机响起,一看是尤溪法院指导调解微信群里有新信息,原来是调解员小张遇到难题请求帮助。

  陈某和黄某是多年结交的朋友。2012年3月的一天,黄某在闲聊时表示愿将自己的部分山场转让,陈某考察山场并核实黄某所说当真,在双方未签订山场林木转让合同情况下,陈某通过银行转付52万元。黄某收到款之后明确说明转让该片山场的股份仅50%,这使陈某感到十分突然,陈某认为当初约定占有股份是85%,于是双方出现争执。调解员小张在微信群里发起求助,“本案涉及山场转让合同纠纷问题。”“首先要确认山场转让合同是否成立。” “双方当事人能否提供一份书面合同。”短短几分钟,微信群里就这个事件快速讨论了起来,纷纷出谋划策。调解员小张表示:“尤溪法院推出指导调解微信群,可以说帮了我们调解员的大忙,既专业又省事。

  据悉,尤溪法院建立了人民调解指导微信群,主要由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组成,借助微信“面对点”的特点,远程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同时还经常转发司法解释、经典案例等文章,帮助人民调解员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受到人民调解员的广泛好评。目前微信指导群成员43人,指导调解14人次,转发文章100余篇。

  尤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茂华说:“‘互联网+调解’这种新模式是网络科技时代下和立案登记制改革下,法院对司法审判模式的有效探索。它使审判服务向外延伸,让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能有效控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它还拉近了法官与基层调解干部的距离,为践行司法为民开通了一条超空间的、面对面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