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检察院构筑“法律屏障”呵护绿水青山
16.10.2014 11:49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10月15日讯(詹友珍黄建耀)今年以来,尤溪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 保护 力度,切实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该院积极探索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 工作新机制,加大 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力度,为当地的 青山绿水 筑起了坚实的“法律屏障”。一方面加大打击破坏 生态环境 的力度,定期开展集中宣传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公安局、林业局、法院的办案联系,建立破坏 生态环境资源 刑事犯罪快速办理机制,从严从快惩处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今年以来,共批捕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类案件1件2人,起诉各类涉林犯罪19件34人,均为有罪判决率为100%;另一方面,加强与法院、林业等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完善补植复绿机制,把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纳入补植复绿适用范围中,以生态公益补偿、补植复绿等方式保护林业生态环境资源,对失火毁林、盗伐、滥伐林木等涉林案件,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受损生态进行“补植复绿”。今年以来,经判决补植复绿109.3亩,使受破坏的森林生态系统得到及时、有效补充,为保护优美的生态环境、创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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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2014 11:49